
今日扬州网消息:交钱预订了两个吉祥号,却被网通公司“私自”卖出去一个,另一个要充2万元话费才能放号。市区朱先生开了家礼品公司,去年8月11日,他交了16元手续费,跟网通公司预订了两个固定电话吉祥号码。几个月后,网通公司将其中一个号码出售给别人,另一个号码要求充高额话费后才可获得。网通公司称,只有预存了话费他们才能正式放号,否则视同放弃号码。而朱先生则称,因为装机点无网通线,才造成电话不好安装,责任不在他。另外网通业务员当初也未说明详细条件。
预订号码被人占用了
去年8月的一天,朱先生的公司来了位扬州网通的业务员,他向朱先生推销网通固定电话。据朱先生说,当时业务员称,客户只要缴纳号码的手续费用,就可以预订吉祥号码。因手续费每个号码只要8元,朱先生便动心了。刚巧当时公司正在搞装修,不方便装电话,另外装机点暂时还没网通线,他就准备先交16元手续费,预订两个吉祥号。业务员开了张盖有网通公司财务章的收据,并写上了朱先生所选的两个号码:5550***和5556***。
几个月过去了,朱经理又想起这两个预订的号码,于是试着拨了这两个号码,想不到5556***竟然打通了,对方声称是做互联网业务的公司,这一号码是出了3000元从网通公司购买的。5550***这个号码还未被使用,但当朱先生来到网通公司时,对方却称若使用该号码,须充值2万元话费。朱先生傻了眼,当初业务员并没有将这些条件告诉他。他认为扬州网通公司擅自违约,存在欺诈行为。
业务员:这是业务主任的吩咐
记者电话连线了那名李姓业务员。他称自己已不在扬州网通公司就职,但回忆起当初到朱先生公司推销业务的事,还历历在目。据其称,当初的确是给朱先生开了收据,但不等于说两个吉祥号码都会无偿给朱先生。业务员说,“那么好的号码不可能给他,我当时已跟他说要充指定话费。”业务员称他所做的事是一位严姓业务主任安排的,他只是依照指示办罢了。
网通:吉祥号须预存话费才放号
在网通扬州分公司,市场部经理卢卫红告诉记者,当时朱先生的公司在扬子江路,他要求把电话装到山姆·月城明珠,因月城明珠没有网通的线,暂时不好装,朱先生说,他不着急用这两个号码。当时业务员明确提出,要交2万元预存话费,另外每部电话最低消费为30元/月。手续费是去年8月份收的,直到去年12月份,朱先生找到公司,要两个号码。但根据规定,客户未预存2万块钱话费,视同放弃电话号码。据卢介绍,放弃号码的期限只有7个工作日。后来公司为解决问题,一直要求朱先生预存话费,但朱一直不交。
卢卫红说,按网通公司程序,收取手续费,开据收据,只能算作预受理,是初步意向。正式受理了,才出具电脑打印的业务受理单。因为朱先生预订的号码是吉祥号码,在预受理后须按规定预存话费,然后才能正式受理,才能拥有号码。受理后,公司还要查勘,看线路有没有到位,没到位,将退还费用。但朱先生说,一直未有人通知他退费用。
律师:收据也具备法律效力
交了手续费,开据收据,是否具备法律效力,记者咨询了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周广桂主任。他说,交了费用,收款收据上又有财务章,应当视为一种承诺。如果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,应当视为违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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